​2023年中法学院专业实习实训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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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2023年中法学院专业实习实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项目的采购基本情况、质量、服务需求和供应商报价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3年中法学院专业实习实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编号:分散[2023]127

三、 采购预算:148230元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对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提高专业水平,拟培训人数为100人;

2、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3、 实训地点:地点由供应商提供,并开展线下授课;

4、 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服务要求

备注

1

2023年中法学院专业实习实训服务采购项目

1

1.课程授课形式须按学院要求采用线下课堂方式;2.参观企业数量最少为9家;3.实施实习实训过程约10天。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 售后服务要求

6、 款项支付方式

服务完成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办理完全部验收手续后,采购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款项。

7、 验收方式

由项目使用部门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六、 定标方式

供应商完整提交第八条款规定的资料,经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入围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相等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超过预算限价作无效处理。

七、 报价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

2、提交时间:

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

3、提交地点及方式:

目前只收取邮寄材料,邮寄信息: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北门,刘老师,电话13650230217

八、 供应商须提交资料(如下资料可邮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上述第七条)

注意:以下第1项资料复印件和第2-6项资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表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提供证照原件备查。

1、营业证照、资格证明等材料:

①营业执照证书;

②税务登记证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期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人提交资料,则本项不需提交);

4、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

6、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5);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声明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表;


 4.询价通知书附件1-5.doc